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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07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肃财经纪律,结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财务培训最新精神,现将工会财务报账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发票抬头为“学院工会委员会”,其它发票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2、分工会开展各类活动,没有活动方案和预算的不得支出经费,严禁发生先办活动后补报告的情况。

3、分工会对生病住院的会员进行慰问,除注明会员姓名外,还需注明住院地点。

4、分工会举办座谈会不得购买干鲜水果。

5、分工会活动新闻需附有照片。

6、分工会举办活动,需附有签到表(不得代签),发放纪念品或奖品的,还需附有签领表。

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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