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承训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国培办〔202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1年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承训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围绕整体培训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举措、经验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项目后续实施的安排与设想等4个方面,做好项目工作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评估总结材料模板请从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下载。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承训单位要进一步核查、核对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信息,于4月25日前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更新工作。
二、择优遴选推荐优秀案例
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注重典型经验挖掘,撰写包括项目统筹规划、模式创新、体系建设、管理改革、培训资源开发、培训资源建设等主题的典型工作案例,按照2021年“国培计划”典型案例报送要求(见附件1、2)推荐典型案例,其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须推荐2-3个,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培训机构)须推荐1-2个,我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承训单位要将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以及我省2021年“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联系人:张会敏 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超超,联系电话:0371-58525570,邮箱:hnjs@vip.163.com,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河南开放大学行政楼205室,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