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已经开始。为做好报名和考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等级
报名对象:我校所有本、专科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严格按照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确定报名等级。我校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大三、大四学生可以申报三级(高级)。
社会人员如报名均按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进行报名。
二、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一般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三、报名方式
1、考生必须到负责培训的院系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彩色二寸照片五张、电子照片一张(报考化妆师、前厅、餐厅、客房服务员、室内装饰设计员者不需提交电子照片)每人需另交报名费5元。
• 请注意:电子照片图像格式为*.JPG,色彩为彩色,背景为白色;照片中考生的服装应为黑色或深色系,图像文件≤20K。否则报名系统无法提交确认,报名无效。
2、院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确定职业工种级别,严格检查电子照片规格符合要求,方可填写《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一式两份。院系需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并核查他们的身份证号、所属院系、联系方式、申报工种等(此四项必须填写,错误信息会影响报考)。
3、院系将《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汇总后,将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分职业、分级别录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中,报名结束后,将学生的《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此表需经办老师签字有效)于9月28日前报金沙总站4166地址郭老师处,同时将《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电子档、电子照片(以学生姓名重命名,按职业工种整理压缩包)一并发郭老师邮箱418559862@QQ.COM,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四、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16年9月28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收费标准规定的鉴定考核收费标准和培训的课时数进行收取。考生每人需另交报名费5元。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的第三个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前培训:
希望相关院系尽快制订本部门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计划,在报名结束后,安排有关老师对报名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报名咨询电话:0375-2657568或2657771 联系人:郭老师
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