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录取后的成教考生在报到入学时,须由考生本人对其录取信息进行核对。为确保考生录取信息无误,以及毕业时毕业证能够正常办理。我院决定在新生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一次信息核对。
本次2015级新生录取信息的核对工作定在2015年寒假新生面授期间进行。本次核对涉及2015级专升本、专科所有新生的录取信息。各院系、各教学站点要派专人对新生信息(注册表)进行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核对录取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录取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由学生本人在签名一栏里签上自己姓名。
2、学生的出生日期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3、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码要与以后毕业生照相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与录取信息一致)。
4、本次打印的信息是成招录取时的信息,不得擅自改动。学号为学校统一编写,不必核对。
5、信息注册表核对完毕、学生签字后,于面授结束后(最迟在3月12日前)将核对后的信息表册报学生科王老师处。
6、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8月份下发文件,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均以录取信息为准,即使有误不再进行更正。凡因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上述信息有误者,请到金沙总站4166地址余老师处咨询。联系电话:0375-2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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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