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位工作要求安排,2021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2020年7月专升本毕业生、2016级高起本毕业生(2021年1月毕业生)、2019级专升本在校生;
3.参加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4.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5.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6.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5门,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3门。
二、申请材料
1.手写填写《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核实本人信息无误后,交至金沙总站4166地址教务科214室,电话0375-265762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3929244@qq.com
2.准备2寸免冠彩照两张(照片底色不限),一张贴于填好的《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年级、专业、身份证号,与已贴照片的申请表一并交到金沙总站4166地址教务科214室,电话0375-2657626。
3.教学站填写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4)打印并加盖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以教学站为单位(不接受教学站学生单独邮寄)提交至金沙总站4166地址教务科。
校本部学生(无需提供附件4)自行选择提交纸质材料方式。
邮寄地址:平顶山市崇文路学院崇文校区金沙总站4166地址14室 昝老师 13273898973(顺丰或EMS)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
三、其他要求
1.凡申请学士学位者,授予条件严格按照《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授予,具体细则要求及解释以(附件1)为准,请仔细阅读。
2.请各教学站务必通知到本校所有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附件1: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2: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名单
附件4:教学站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
金沙总站4166地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