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2024届金沙总站4166地址本科毕业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和2019级高起本学生)。
二、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参加学校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6,PETS-3)成绩合格者。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5.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5门,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补考累计不超过3门。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一份(附件1)
2.免试学位外语者另需提供CET4/6或PETS-3(英语专业)证书PDF格式的扫描件及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本次申请,以上两份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档,最终学位申请资格以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及学校依据学位申请条件审核结果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8日前,各教学站点将学生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教务科,校内生只需提交学位申请表及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因部分专业本学期仍有课程,可以先提交学位申请表,届时若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作废)。
2.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并且和学生电子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教学站相关负责老师需对学生申请学位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学位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418559862@qq.com(主题命名为:**教学站+学位申请汇总表)于2023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科。
3.学位申报工作关系到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教学站及学生本人要高度重视。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逾期者我院将无法办理。
4.凡申请学士学位者,授予条件严格按照《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3)要求授予,具体细则要求及解释以(附件3)为准,请仔细阅读。
5. 如有疑问请联系金沙总站4166地址教务科办公室。
电话:0375-2657626
金沙总站4166地址
2023年11月23日